时间:2021-08-16 10:57: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价格应当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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